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政策指引下,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有了很大发展。截止到1999年底,我国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户数已分别达到3160万户和151万户;从业人员分别达到6241万人和2022万人,占全社会总就业人数的8.84%和2.86%;注册资金分别达到3439亿元和10287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分别达到12015亿元和4191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38.6%和13.5%。实践证明,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最具活力的部分之一,它不仅对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满足人民多样化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而且吸纳了大量社会闲散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据统计,1999年,非公有制企业安置下岗职工140多万人,成为国家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一条重要渠道。
非公有制经济的出现和发展,适应了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产物。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不仅符合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自身利益,也是对国家、对社会做出的贡献,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在我国整个政治、经济条件下,由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居于主体地位,由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能够保障社会主义制度,由于非公有制经济始终受到国家的引导、监督和管理,因此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不仅不会冲击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动摇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而且还会在与公有制经济的联系、竞争和合作中,有益于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发展的关键时期,无论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调整和优化我国的经济结构,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实行“两个根本性转变”,还是建立全方位、多渠道、多领域的就业体系,保持社会稳定,都需要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从发展前景看,由于中央政策明确,地方政府支持,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人们思想观念更新,非公有制经济在一段时期内仍将快速增长,在我国社会发展中也将发挥更大作用。因此,对待非公有制经济,要积极鼓励、引导,使其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