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历代领导人对台主张一览

毛主席的和平统一思想(1956年,蒋介石执政时期)

1956年以后,中国进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需要一个和平安定的环境。当年元月,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讲:“只要现在爱国,国内国外一切可以团结的人都团结起来,不咎既往。”后又多次说:“国共已经合作了两次,我们还准备进行第三次合作。”毛泽东的和平解放台湾的具体方针政策概括起来如下:

(一)省亲会友、来去自由。中国政府充分理解在台湾的国民党军政人员早日与家人团聚的心情和愿望,他们可以同在大陆的亲友通讯,可以回到大陆省亲会友,各级人民政府保证来去自由并提供各种方便和协助。

(二)既往不咎、立功受奖。凡是愿意走和平解放台湾道路的,不论先后,不论任何人,也不论过去犯有多大罪过,中国人民都将宽大对待,不咎既往;凡是在和平解放台湾中立了功的,中国人民都将按照立功大小,给予应得的奖励和适当的位置。台湾只要与美国绝断关系,可以派代表回来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全国委员会,但外国军事力量必须撤离台湾海峡。

(三)国共合作、爱国一家。国民党和共产党合作过两次,第一次合作有国民革命军北伐的成功,第二次合作有抗战的胜利,这都是事实。和为贵,爱国一家,爱国不分先后。台湾问题是内政问题,中国共产党准备与国民党进行第三次国共合作。

(四)和平解放、互不破坏。和平解放台湾的可能性在增长。不但台湾同胞希望回到祖国怀抱,就是那些跑到台湾去的国民党军政人员,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看到,只有实现统一,才是他们的唯一出路。如果台湾回归祖国,一切可以照旧,但是不要派特务来破坏,我们也不派“红色特务”去破坏他们。

叶剑英提出九条和平统一主张  

 叶剑英提出的九条和平统一主张(1981年9月30日提出 蒋经国执政期间)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在七九年九月三十日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时提出了九条和平主张,被称为“叶九条”,其要点是: 

(一)为了尽早结束中华民族分裂局面,我们建议举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两党对等谈判,实行第三次合作,共同完成祖国统一(注:一改以前“解放台湾”的提法)大业。双方可先派人接触,充分交换意见。 

(二)海峡两岸各族人民迫切希望互通音讯、亲人团聚、开展贸易、增进了解。我们建议双方共同为通邮、通商、通航、探亲、旅游以及开展学术、文化、经济、体育交流提供方便(后简称为“三通”、“四流”),达成有关协议。 

(三)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中央政府不干预台湾地方事务。 

(四)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投资不受侵犯。 

(五)台湾当局和各界代表人士,可担任全国性政治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国家管理。 

(六)台湾地方财政遇有困难时,可由中央政府酌情补助。 

(七)台湾各族人民、各界人士愿回祖国大陆定居者,保证妥善安排,不受歧视,来去自由。 

(八)欢迎台湾工商界人士回祖国大陆投资,兴办各种经济事业,保证其合法权益和利润。 

(九)统一祖国,人人有责。我们热诚欢迎台湾各族人民、各界人士、民众团体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各种方式提供建议,共商国是。 

邓小平提出的六条和平统一主张 (1983年提出)

这是邓小平在会见美国新泽西州西北大学教授杨力宇时提出的。“邓六条”使“一国两制”的构想更加完备、充实,更加具体化、系统化。其要点是:

(1)台湾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和平统一已成为国共两党的共同语言,但不是我吃掉你,也不是你吃掉我。

(2)要实现统一,就要有一个适当的方式,所以我建议举行两党平等会谈,实行第三次合作,而不提中央和地方谈判。双方达成协议后,可以正式宣布,但不允许外国插手,那只能意味着中国还未独立,后患无穷。

(3)不赞成“完全自治”的提法,“完全自治”就是“两个中国”。自治应有一定的限度,条件是不能损害统一的国家利益。

(4)“三民主义统一中国”是不现实的。

(5)坚持一个中国,制度可以不同,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6)统一后,台湾特别行政区可以有自己的独立性,可以实行与大陆不同的制度,可以有其他省市自治区所没有而为自己所独有的某些权力。司法独立,终审权不须到北京。台湾可以保留自己的军队,只是不能构成对大陆的威胁。大陆不派人驻台,不仅军队不去,行政人员也不去。台湾的党政军等系统,都由台湾自己来管。中央政府还要给台湾留出名额。 

江泽民提出八项看法主张推进祖国和平统一

江泽民 

同志们,朋友们: 

全国各族人民刚刚欢度了一九九五年元旦,又迎来了乙亥年春节。在这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来临之际,在京的台湾同胞和有关人士欢聚一堂,共话两岸关系前景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借此机会,我谨代表中共中央、国务 院,向两千一百万台湾同胞祝贺新年,祝愿台湾同胞新春快乐,万事如意! 

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百年前,一八九五年四月十七日,日本帝国 主义以战争的手段逼迫腐败的清朝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强行攫取 了台湾与澎湖列岛,使台湾人民在日本殖民统治下生活了半个世纪之久。中国人民 永远不会忘记这屈辱的一页。五十年前,中国人民同世界人民一道战胜了日本帝国 主义,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台湾与澎湖列岛重归中国版图,台湾同胞从此摆 脱了殖民统治的枷锁。但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一九四九年以后,台湾又与祖 国大陆处于分离状态。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促进中华民族的全面振兴,仍然是所有中国人的神圣使命和崇高目标。 

一九七九年一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以来, 我们制定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一系列对台政策。邓小平同志是 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也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伟大构想的创造者。邓小 平同志高瞻远瞩,实事求是,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解决台湾问题的重 要论断和思想,确立了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指导方针。 

邓小平同志指出,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凡是中华民族的子孙,都希望中国 统一,分裂是违背民族意志的。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不能允许有 什么『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坚决反对『台湾独立』。解决台湾问题无非有 两种方式,一种是和平的方式,一种是非和平的方式。用什么方式解决台湾问题, 完全是中国的内政,决不允许外国干涉。我们坚持用和平的方式,通过谈判实现和 平统一;同时我们不能承诺根本不使用武力,如果承诺了这一点,只能使和平统一 成为不可能,只能导致最终用武力解决问题。统一以后实行『一国两制』,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台湾保持原有的制度。『不是我吃掉你,也不是你吃掉我 』。统一后,台湾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台湾同外国的民间关系不 变,包括外国在台湾的投资及民间交往不变。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有高度的自治权 ,拥有立法权和司法权(包括终审权),可以有自己的军队,党、政、军等系统都 由自己管理。中央政府不派军队、行政人员驻台,而且在中央政府里还要给台湾留 出名额。 

十几年来,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指引下,经过海峡两岸同胞、 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共同努力,两岸人员往来以及科技、文化、学术、体育等各 领域的交流蓬勃发展。两岸经济相互促进、互补互利的局面正初步形成。早日实现 两岸直接『三通』,不仅是广大台胞、特别是台湾工商业者的强烈呼声,而且成为 台湾未来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两岸事务性商谈已取得进展,『汪辜会谈』标志着 两岸关系迈出了历史性的重要一步。 

但是,值得所有中国人警惕的是,近年来台湾岛内分离倾向有所发展,『台独 』活动趋于猖獗。某些外国势力进一步插手台湾问题,干涉中国内政。这些活动不 仅阻碍着中国和平统一的进程,而且威胁着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和发展。 

当前国际形势仍然复杂多变,但总的趋势是走向缓和。世界各国都在制定面向 未来的经济战略,把增强综合国力作为首要任务,以求在下一世纪到来时能在世界 上占有自己的位置。我们感到高兴的是,海峡两岸的经济都在向前发展。一九九七 年、一九九九年,我国将相继恢复对香港和澳门行使主权,这将是全国各族人民包 括台湾同胞的一件大喜事。中华民族历尽沧桑,饱经磨难,现在是完成祖国统一大 业、实现全面振兴的时候了。这对台湾是个机会,对整个中华民族也是个机会。在 这里,我愿就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若干重要问题提出如下看法和主张。 

(一)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中国的主权和领 土决不容许分割。任何制造『台湾独立』的言论和行动,都应坚决反对;主张『分 裂分治」、『阶段性两个中国」等等,违背一个中国的原则,也应坚决反对。 

(二)对于台湾同外国发展民间性经济文化关系,我们不持异议。在一个中国 的原则下,并依据有关国际组织的章程,台湾已经以『中国台北』名义参加亚洲开 发银行、亚太经济合作会议等经济性国际组织。但是,我们反对台湾以搞『两个中 国』、『一中一台』为目的的所谓『扩大国际生存空间』的活动。一切爱国的台湾 同胞和有识之士都会认识到,进行这类活动并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使『台独』势 力更加肆无忌惮地破坏和平统一的进程。只有实现和平统一后,台湾同胞才能与全 国各族人民一道,真正充分地共享伟大祖国在国际上的尊严与荣誉。 

(三)进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是我们的一贯主张。在和平统一谈判的过 程中,可以吸收两岸各党派、团体有代表性的人士参加。我在一九九二年十月中国 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说:『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 以谈,包括就两岸正式谈判的方式同台湾方面进行讨论,找到双方都认为合适的办 法。』我们所说的『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当然也包括台湾 当局关心的各种问题。我们曾经多次建议双方就『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逐步实 现和平统一』进行谈判。在此,我再次郑重建议举行这项谈判,并且提议,作为第一步,双方可先就『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进行谈判,并 达成协议。在此基础上,共同承担义务,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并对今后两 岸关系的发展进行规划。至于政治谈判的名义、地点、方式等问题,只要早日进行 平等协商,总可找出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办法。 

(四)努力实现和平统一,中国人不打中国人。我们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决 不是针对台湾同胞,而是针对外国势力干涉中国统一和搞“台湾独立”的图谋的。 我们完全相信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理解我们的这一原则立场。 

(五)面向21世纪世界经济的发展,要大力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以利 于两岸经济共同繁荣,造福整个中华民族。我们主张不以政治分歧去影响、干扰两 岸经济合作。我们将继续长期执行鼓励台商投资的政策,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台 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将切实维护台商的一切正当权益 。要继续加强两岸同胞的相互往来和交流,增进了解和互信。两岸直接通邮、通航 、通商,是两岸经济发展和各方面交往的客观需要,也是两岸同胞利益之所在,完 全应当采取实际步骤加速实现直接“三通”。要促进两岸事务性商谈。我们赞成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商谈并且签订保护台商投资权益的民间性协议。 

(六)中华各族儿女共同创造的五千年灿烂文化,始终是维系全体中国人的精 神纽带,也是实现和平统一的一个重要基础。两岸同胞要共同继承和发扬中华文化 的优秀传统。 

(七)两千一百万台湾同胞,不论是台湾省籍还是其他省籍,都是中国人,都 是骨肉同胞、手足兄弟。要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生活方式和当家作主的愿望,保护 台湾同胞一切正当权益。我们党和政府各有关部门,包括驻外机构,要加强与台湾 同胞的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关心、照顾他们的利益,尽可能帮助他们解 决困难。我们希望台湾岛内社会安定、经济发展、生活富裕;也希望台湾各党派以 理性、前瞻和建设性的态度推动两岸关系发展。我们欢迎台湾各党派、各界人士, 同我们交换有关两岸关系与和平统一的意见,也欢迎他们前来参观、访问。凡是为中国统一作出贡献的各方面人士,历史将永远铭记他们的功绩。 

(八)我们欢迎台湾当局的领导人以适当身份前来访问;我们也愿意接受台湾 方面的邀请,前往台湾。可以共商国是,也可以先就某些问题交换意见,就是相互 走走看看,也是有益的。中国人的事我们自己办,不需要借助任何国际场合。海峡 咫尺,殷殷相望,总要有来有往,不能“老死不相往来”。 

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为促进两岸关系、祖国统一和中华民族振兴,作出了许多 努力,功不可没。我们希望广大港澳同胞、海外侨胞进一步为发展两岸关系、统一 祖国和振兴中华作出新的贡献。 

早日完成祖国统一,是中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无限期地拖延统一,是所有 爱国同胞不愿意看到的。中华民族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曾经说过:“统一 是中国全体国民的希望。能够统一,全国人民便享福;不能统一便要受害。”我们 呼吁所有中国人团结起来,高举爱国主义的伟大旗帜,坚持统一,反对分裂,全力 推动两岸关系的发展,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中华民族现代发展进程中这光辉 灿烂的一天,一定会到来。 

胡锦涛: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 

新华网北京3月4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4日在这里强调,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他表示,台湾是包括2300万台湾同胞在内的13亿中国人民的台湾,任何涉及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问题,必须由全中国13亿人民共同决定。 

胡锦涛说,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国家的核心利益。任何人要危害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13亿中国人民坚决不答应。在反对分裂国家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我们决不会有丝毫犹豫、含糊和退让。“台独”分裂势力必须放弃“台独”分裂立场,停止一切“台独”活动。 

胡锦涛4日下午看望了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民革、台盟、台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听取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他在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发表了重要讲话。 

胡锦涛说,我们希望,台湾当局领导人切实履行2月24日重申的“四不一没有”的承诺和不通过“宪改”进行“台湾法理独立”的承诺,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向世人表明这不是一句可以随意背弃的空话。 

他指出,中国是包括2300万台湾同胞在内的13亿中国人民的中国,大陆是包括2300万台湾同胞在内的13亿中国人民的大陆,台湾也是包括2300万台湾同胞在内的13亿中国人民的台湾。任何涉及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问题,必须由全中国13亿人民共同决定。我们相信,广大台湾同胞一定会同我们一道,坚定地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坚定地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