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学院统战工作制度

    高校统战工作是全党统一战线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高校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作为党的一个重要法宝,绝不能丢掉;作为党的一个政治优势,绝不能削弱;作为党的一项长期方针,绝不能动摇。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统战部、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切实加强我省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统战工作八项制度。

    一、情况通报制度

    1.座谈会和情况通报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侨联负责人参加。

    2.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定期通报学校行政、教学、科研、管理、文化建设等方面情况,做到校务公开,信息透明。

    3.及时传达贯彻中共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贯彻上级部门重大工作部署意见,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及有关文件精神。

    二、征询意见制度

    1.对关系学校发展的重要规划、重大举措和重要人事安排,在决策实施前征询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

    2.根据工作需要和具体情况,学校党委不定期地召开各种形式的专题座谈会、谈心会、联谊会,深入听取意见和建议。学校党委对会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处理情况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反馈。

    三、交友联系制度

    1.学校党委委员要与学校各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交友联系,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听取他们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系(部)党总支部负责人、直属党支部负责人也要与本单位、本部门的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建立交友联系制度。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设统战委员,具体负责统战工作,随时听取、反映和关心基层单位有关统战方面的情况,并协助解决有关问题。统战部要及时指导和帮助基层统战委员开展工作。

    3.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注意与本部门的党外知识分子中的代表人物保持联系,重点做好有代表性、层次高、有影响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要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倾听他们的呼声,发挥他们的作用,与他们成为挚友和诤友。

    四、民主党派负责人列席中层干部会议制度

    1.学校召开中层领导干部会议都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让他们知晓情况,了解校务,为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提供机会和方便。

    2.学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列席。

    3.学校的干部选拔、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选任前均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

    五、培养举荐制度

    1.配合省、市委统战部,各民主党派市委,有目的、有计划地选送民主党派干部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参加省、市社会主义学院组织的各种培训学习,提高参政党成员、无党派人士的政治素质。

    2.认真做好党外人士的考察培养和选拔任用工作。统战部要与党委组织部紧密合作,建立好党外干部、后备干部的档案,把党外后备干部的培养纳入学校干部培养工作计划。

    3.认真做好优秀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对符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约“四员”以及市、县(区)、局(处)级有关领导的优秀党外知识分子,应及时做好考察举荐工作。

    六、海外联谊制度

    1.要充分发挥侨联会、留学归国人员、校友会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充分利用他们与海外联系广泛的优势,积极开展多方面、多层次的交流与合作,团结一切支持祖国统一和关心教育的有识之士,为办好学校、振兴国家出力。

    2.积极贯彻落实各项侨务政策,热情关心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和侨属的工作和生活,引导他们为祖国、为学校发展作贡献。

    3.热情做好港澳台同胞及其眷属的工作,注意引导和发挥他们的优势,鼓励他们为振兴国家多作贡献。

    4.积极做好海外统战工作,大力拓展海外联谊的渠道和方式,注意与海外有影响的华人社团取得联系,尤其注意与海外留学人员保持联系,引导和鼓励海外优秀人才回国工作,为科教兴国作贡献。

    七、学习调研制度

    1.每年组织民主党派负责人、侨联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进行专题学习。统战部负责人也可应邀参加民主党派支部的学习和考察活动。

    2.做好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办好统战网站,及时宣传党的统战方针政策,报道统战工作动态,表彰统战成员的先进事迹。

    3.认真做好统战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工作。组织好每年一次“广东高校统战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的工作。

    4.定期组织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代表人士、侨联会成员外出考察、调研,以开拓视野,交流经验,增进了解,加强团结。

    八、统筹协调制度

    1.党委统战部是学校党委负责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统战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努力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积极、热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履行“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基本职能,做好“争取人心,凝聚力量”的工作。

    2.党委统战部负有协助、监督和检查本单位统战工作的重要职责。统战部应深入了解学校的统战工作的全面情况,研究分析统一战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准确地反映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自觉做好统战工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调查,认真提出开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职能部门处理涉及统战侨务政策的事项或制定相应文件应与统战部商量。

    3.统战部要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帮助民主党派成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发挥参政党成员的作用。

    4.统战部干部和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的统战委员要全面提高政治、理论、业务素质,发扬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要善于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平等待人,要善于与党外人士交朋友,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多办实事、好事,努力把统战部办成党外人士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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