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制定《和谐校园建设规划》

日前,学校党委讨论和通过了《肇庆学院和谐校园建设规划(2006—2010)》(下称《规划》),明确了和谐校园建设的指导原则、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机制,为我校在未来5年内扎扎实实地推进和谐校园建设指明了方向。

关于指导原则,《规划》指出,建设和谐校园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实到学校的各项工作中。为此,学校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导,把握和谐校园建设的正确方向;必须保持办学质量、结构、规模、效益协调发展,统筹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必须大力弘扬大学精神,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必须抓好师德建设,着力建设一支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兼具学识魅力和人格魅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必须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更好地发挥党组织在和谐校园建设中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关于发展目标,《规划》指出,和谐校园建设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长远的战略目标和建设工程。十一五期间,我校要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力开创政风和畅的民主政治局面;不断优化整合学科结构,大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着力营造求真务实、生动活泼的校园氛围;不断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努力形成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育人环境;建设以学为乐、人人善学的“学习型校园”;建设诚信友爱、助困扶弱的“爱心校园”;建设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校园”;建设安定和谐、管理有序的“平安校园”;建设环境良好、可持续发展的“节约环保型校园”。

关于工作任务,《规划》指出,建设和谐校园是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实践活动。未来5年里,我校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和谐校园领导体制;要坚持依法治校,建立起以《肇庆学院章程》为核心的治校从教、治学督学的制度体系;要树立核心价值观,通过各种形式形成全校师生的共同理想和追求;要加强师德建设,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修养和学术道德;要培育优良学风,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要抓好主题创建,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要繁荣校园文化,积极拓展多元化建设渠道,以和谐理念引领校园文化建设;要加强健康心理教育,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要启动爱心助学工程,进一步完善帮困助学机制,使每一个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并从中接受爱心教育;要积极促进就业,鼓励和支持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到农村、到贫困地区工作;要做好节约、环保、治安等各项工作,建设节约型、环保型的平安校园。

关于保障机制,《规划》指出,建设和谐校园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政治保障,实行依法治校作为制度保障,提倡以人为本作为思想保障,推进队伍建设作为组织保障。

学校认为,《规划》是我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是我校增创办学特色和发展优势的关键举措,全校师生员工要在党委的领导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共创肇庆学院和谐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