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认为,林小姐将对家庭矛盾的一己之见公诸网络,客观上使观帖者在阅读其帖子后,多偏信其帖子内容。其在帖子中公布丈夫和公婆的真实姓名等个人信息,且用词偏激,甚至使用一些严重失当之语,已属人身攻击。其“指责”张先生夫妇的生活问题并无事实依据,已属诽谤之语。
其希望网民群发其帖子,“发得越多越好”,其目的已非其所称的“希望通过网络舆论来帮助自己”,而是泄一己私愤。
法院认为,林小姐在短时间内发表的帖子数量众多,分布于多家网站并经众多网民转贴,影响极广,使受众偏信其一己之言,众多网民回帖多为贬低之语,客观上极大地降低了对张先生夫妇的社会评价,且帖子内容进行人身攻击,主观恶意明显,已构成侮辱、诽谤,侵犯了名誉权,其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