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是一部“发展法”

记者从多个权威渠道获悉,我国首部《电子商务法》草案有望下半年完成。已经完成的《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加快电子商务立法”。另据电子商务法起草组透露,相关部门已经完成立法前期的课题研究工作,相应的立法程序也已启动,并力争在2015年下半年完成法律草案。(1月7日《经济参考报》)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2014上半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约为5.66万亿元,同比增长30.1%。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约1.1万亿元,相当于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4%。中国创造的网购奇迹令世界瞩目,也不知不觉地改变了我们的生活。

李克强总理曾经谈到“光棍节”。“过去几年,电子商务发展造就的‘光棍节’,掀起了网络购物热潮,是消费增长的一大亮点。”的确,电子商务快捷便利,对于快递等上下游行业都有很强的带动作用,但是这个21世纪的朝阳产业也不可避免地带来自身缺陷:支付安全、交易公平、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突出问题,制约了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比如有媒体调查,54.2%网购受访者最担心虚假宣传、价格虚标,商家入门门槛低、先提价再降价、假冒伪劣、违规刷“钻”、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消费者保存证据难、维权更难,另一方面,商家也频频遭遇“租衣客”“职业差评师”的骚扰,日前曝光的“黑客”利用互联网的技术漏洞向网络商家收取“网络保护费,也让商家敢怒不敢言,有苦说不出。

由此可见,消费者也好,网络商家也罢,要想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必须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由于目前我国电子商务领域法律滞后、空白点多,现有规定效力等级低,法律制度不完善,已有的《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已无法适应当前形势,电子商务发展遭遇瓶颈,因而,首部电子商务法的研究、起草和未来的公布、施行,是规范网络交易的重要一步,其中”重点关照“交易安全、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三大问题,强化创新保护,建立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入住商户的审核管理,推行先行负责制和保证金制度等,为健全电子商务监管体制,营造诚实守信、公平交易的社会氛围,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笔者很赞同专家的一句话,电子商务立法应该是一部“发展法”,因为电子商务本身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是在一个特殊环境下成长起来的特殊产业,有其特殊的发展规律,也有互联网的时代特征,虽然《电子商务法》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框架,相信法律一旦成文出台,目前很多棘手问题会得到妥善解决;但应该看到,伴随互联网技术和领域的不断拓展,电子商务产业也会源源不断冒出诸多实体经济所不曾遭遇的问题,因此,《电子商务法》不可能一劳永逸,公众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和解决相关问题。

有关部门要与时俱进,紧密结合网络经济的特殊性,认真征求各部门、地方、电商企业、消费者协会、专家等意见,增强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集思广益,逐步完善,疏而不漏,管而不乱,让《电子商务法》成为激发电子商务行业活力的助力器,消费者权益和市场公平的保护神。(斯涵涵,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