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思维推进大学治理现代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从制度文明的视野,把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确定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对执政党制度建设现代化提出的新使命,也是对经济社会各领域改革提出的总要求,体现了新的执政理念和执政境界。教育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教育治理体系,形成高水平教育治理能力,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核心任务。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深入推进、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大学的发展环境、发展理念、发展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大学作为高等教育的组织者和实施者,迫切需要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可以说,以法治思维推进大学治理现代化,是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发挥法治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的客观需要;是适应政府、学校、社会关系新格局,进一步优化外部治理环境和内部治理结构,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内在要求;是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维护学校、教师、学生各方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从现有格局来看,以法治思维推进大学治理现代化,需要着力解决好制度架构、治理机制、管理格局、文化氛围和法治能力等重点问题。

  以学校章程为核心完善大学制度体系

  大学章程是大学制度体系的核心。在章程制定过程中,学校始终遵循法制统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基本原则,以促进改革、增强学校自主权为导向,着力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充分反映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的意愿,凝练共同的理念与价值认同,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章程的制定特别是关系师生权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学校始终遵循民主公开的程序,广泛征求校内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保证师生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体现。在章程实施过程中,学校坚决维护章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章程有效实施,学校以章程为基本准则,进一步完善教学、科研、学生、人事、对外合作、资产与财务、后勤、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各种办事程序、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形成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同时,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与清理机制,按照法制统一的原则,对校内规章制度进行审查,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保证学校的规章制度体系层次合理、协调一致。

  以明确权责结构为关键建立有效治理机制

  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依法明确、合理界定学校内部不同事务的决策权,健全决策机构的职权和议事规则,完善校内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推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学校的领导,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依法明确党委常委会、校务会议的职权范围和决策规则,发挥学术委员会、学校理事会等组织在决策中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决策程序,有关学校发展规划、基本建设、重大合作项目、重要资产处置以及重大教育教学改革等决策事项,必须进行合法性论证,开展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以教学、科研为中心,优化学校管理体制,实现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相对分离,保障学术权力按照学术规律相对独立行使。

  决策执行与监督机制。在学校内形成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内部治理结构,保证管理与决策执行的规范、廉洁、高效。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和为教师、学生提供便利服务的要求,自主设置职能部门,明确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与分工,健全重要部门、岗位的权力监督与制约机制。建立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制度,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渠道作用。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收入分配方案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事务,要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要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扩大教职工对学校领导和管理部门的评议权、考核权。积极拓展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渠道,进一步改革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学生自主管理。制定涉及学生利益的管理规定,充分征求学生及其家长意见。扩大有序参与,加强议事协商,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在民主决策机制中的作用,探索师生代表参与学校决策机构的机制。

  以“人才为本、学术为魂”为理念构建新型管理格局

  依法实施办学活动。学校办学活动应当以育人为本,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从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招生制度和选拔机制、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方面,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建设平等校园环境。从体制和制度上落实和体现师生平等、性别平等、民族平等、管理者与师生平等的理念,落实面向每个学生、平等对待每个学生的原则。

  保障师生基本权益。保证学生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资源,获得学业和品行评价,获得奖学金及其他奖励、资助等方面受到平等公正对待。建立以学生为中心,体现公平公正和育人为本价值理念的学生管理制度,尊重和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基本权利。建立和完善教师聘任和管理制度,明确学校与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依法聘任教师,认真履行合同。在教师聘用、职务评聘、继续教育、奖惩考核等方面建立完善的制度规范,保障教师享有各项合法权益和待遇。充分尊重教师在教学、科研方面的专业权力。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强化师德建设。健全保障师生的研究自由、学习自由和学术自由的体制机制,建立公平、公正的学术评价标准和程序。建立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鼓励、保护学生自主自由的学习,形成有利于创造性人才成长的制度环境。明确教师课堂教学的行为规则和基本要求,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与效果。建立完善对违反学术规范、学术道德行为的认定程序和办法。

  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学校配置资源以及实施干部选拔任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任、学术评价和各种评优、选拔活动实现过程和结果的公开透明。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体系,保证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推进办事公开制度,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依法健全纠纷解决机制,正确处理各种利益纠纷,完善教师学生权利救济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切实保障学生、教师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维护学校秩序稳定。

  以树立法治理念为重点营造浓郁法治文化

  一方面,提升管理者依法治校的意识与能力。通过学校管理者带头,切实增强全校师生员工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牢固树立依法办学、依据章程自主管理、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尊重师生合法权益的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提高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依法、依章程办事,为师生服务的意识。

  另一方面,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与能力。通过认真组织教师法制宣传教育,在教师的入职培训、岗位培训中,明确法制教育的内容与学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重要的和新出台的教育法律、法规要实现教师全员培训。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要求,组织教师深入学习有关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民主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参与学校管理的能力。同时加强和改善学生法制教育。

  以健全工作机制为重点提升依法治校能力

  完善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将依法治校纳入整体工作规划,明确学校领导班子、职能部门、工作岗位的职责,建立健全工作要求与目标考核机制。把依法治校情况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向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报告,并同时报送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法律事务室协助学校处理法律事务,在学校决策和管理过程中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对学校的有关管理措施、对外签订的合同、实施改革方案等,进行合法性评估和论证。同时,健全依法治校考核评价机制,在对学校办学和管理评估考核中,更加突出依法治校综合考核的作用,把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年终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赵德武,作者系西南财经大学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