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3月15日是第38个“消费者权益日”。为更有效地提高大学生的消费者维权意识,当天,政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法律援助站在紫荆校道开展“315消费者权”义务咨询活动。
活动现场,法援站的学生志愿者派发宣传单,向师生们普及消费者维权的法律知识。参与者可前往摊位参与抽题回答,答对即可获得精美小礼品。来自外国语学院的谢晓玉同学表示,在法援站学生志愿者对错题进行讲解后,她了解到自己作为消费者拥有的权益,增强了维权意识,比如商家发假货,消费者有权索要三倍赔偿等。
援站指导老师陈义华也在现场解答学生咨询的法律问题。他告诉前来咨询的同学,遇到侵权行为时,可以通过三种途径维权,首先是保留商家侵权的凭证,然后与商家进行协商赔偿,协商无果,可以拨打12315投诉,最后是向法庭提出诉讼。
法援站学生干事吴文静表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开展,为师生提供了一个法律援助的平台,使大家可以了解消费者所享有的权力,增强消费维权意识。同时,活动也为法律专业学子提供了一个实践机会,有利于同学们更好地掌握和运用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