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随着第三届自治区道德模范颁奖盛典在网上的直播,26位自治区道德模范迅速成为社会舆论和公众关注的热点。
看着这些道德模范的事迹,笔者心中有些许的感慨——
26位道德模范与入围的50名道德模范候选人无一不是普通人,他们或许是我们的左邻右舍,或许是我们朝夕相处的同事,或许曾经在人海中邂逅相遇。他们没有豪言壮语,没有惊人之举,却做出了常人难以做到的壮举和善举:多年来义务为老弱病残、出行困难或家有急事的群众免费服务的“私车公用大叔”艾尼瓦尔·芒素,危难之时毅然扛起家庭重担的90后女孩朱义平,为战友守墓28载的陈俊贵;还有,骆绪香、徐文明、刘勇、刘国忠、阿不力孜·买买提尼亚孜、廖永新……
每一个平凡的名字背后,都是不平凡的坚持、不平凡的果敢,让人动容,催人振奋。
感动之余,道德模范对于我们的最大意义恐怕还在于引领。一个地区、一个城市文明指数的提升需要所有人不断加强道德修养才能实现,在这个过程中,26位道德模范用自己朴实的道德实践为我们树立了标杆。虽然他们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域不同,但他们对待亲人的真诚、对待他人的友善、对待工作的热情,就如同一盏盏价值明灯,指引我们道德的航向。因此,与其说获得“道德模范”称号是对他们行为的肯定和鞭策,不如说是对全社会其他公民的一种教育和感染。
道德模范并非高不可攀,我们与其在台下仰望,不如比肩同行。普通人如何规范自己的行为,《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早已有章可循,细看其中的各类道德标准,就会发现做起来并不难,难就难在无私和坚持。我们在感动于道德模范事迹的同时,不妨坚持从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做起、从恪守社会公德做起、从尽心尽力善待他人做起……相信只要坚守普通人应该具有的道德标准、道德底线,我们每个人都能够成为感动他人的人,成为实现自我价值的模范。(来源中国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