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干部说干事)

    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对于各种腐败现象,尤其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近年来,山东省菏泽市坚持教育、监督、查办三管齐下,抓教育、抓治理、抓效能、抓制度、抓制约、抓责任“六抓并举”,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抓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关键在于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筑牢思想防线。我们开展了“艰苦奋斗、廉洁从政”教育活动,推出正面典型,开展形象教育,同时把本市近几年来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例编印成册,发至全市各级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教育活动,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努力做到清正廉洁、淡泊名利、克己奉公,真正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把工作定位在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上。

抓治理,解决“乱”的问题。根据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把治理公路“三乱”、企业“三乱”和减轻农民负担作为三大突破口,实行专项治理。在治理公路“三乱”中,突出抓乱上路、乱设点、乱查车、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规范上路执法人员的行为。在治理企业“三乱”中,抓好清理收费罚款项目,规范收费罚款行为,坚决治理乱摊派、乱集资。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主要抓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完善民主制度。通过治“乱”,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

抓效能,解决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建立“一个中心”。市县区全部成立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设专人24小时值班,做到有举必查、随举随查、随查随纠,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二是健全“三个机制”。健全制度机制,就是督促政府部门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服务承诺制、否定报备制、目标责任制、无偿代办制。健全效能考评机制,就是制定评估评议和考核标准办法。健全激励机制,就是做到奖罚分明。三是处理“四种人”。就是安于现状、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无所作为者;作风懒散、效率低下、办事拖拉、推诿扯皮者;自己不谋事、不干事、干不成事,而对干事创业者说三道四、评头论足者;造谣中伤、诬告诽谤他人者。

抓制度,规范执法执纪行为。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制度规范是保证。菏泽市的做法是: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经过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规定,如行风民主评议、社会服务承诺、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对问题多发的领域、部位和环节,分门别类出台文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各项行政和执法执纪行为;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制度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政府机关工作效率,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逐步分流富余人员,进一步加大治本力度。

抓制约,完善监督机制。预防腐败,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强化权力监督机制。为此,菏泽市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各项监督制度,在当地晚报开办了《百姓问政专栏》,在市广播电台开办了《行风热线》节目,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帮助和督促各级干部树立公仆意识,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抓责任,实行齐抓共管。一是指导和督促各级各部门建立科学严密的责任目标管理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执法执纪人员的教育管理,守好阵地,把好关口,严防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二是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督促各级各部门抓好工作范围内的党内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三是细化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部门、行业出现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具体规定直接当事人、本单位负责人和上级分管领导人应承担的责任,并严格贯彻落实,把“软”要求变成“硬”约束。

    (作者:陈光  中共山东省菏泽市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