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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目标,就是要全面实现其目标追求,体现其内在规定,落实其内涵要求。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为核心理念,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的。就此而论,构建和谐社会,必然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必然要以人为本,一切从人民群众的需要出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然要处理好社会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构建和谐社会,从总体上说是由经济发展状况这一物质性的基础所决定的。在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中,要防止因为强调各方面的全面发展而忽视经济发展的基础地位,不断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造血能力。只有把经济搞上去,才能为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支持;只有经济的充分发展,才能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因此,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目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经济发展呈现良好势头。然而,在经济良好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经济发展不平衡,收入分配差别过大,资源消耗与浪费严重,环境污染等。这些情况表明,落实科学发展观任重道远。因此,必须着力解决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处理好量与质的关系,努力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与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不断保护和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
构建和谐社会,是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在社会建设层面合乎逻辑的展开,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思想在新的历史阶段的展现。以人为本就是一切从人民群众的需要出发,以发展并完善人的个性为宗旨,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因此,从现实的和实践的人出发,以人为本不仅倡导人与人之间应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和谐相处,而且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和措施,从体制和政策上,解决人民群众的困难。正因为如此,我们党提出并正在着手解决的城市与农村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人与自然之间以及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之间存在的不协调问题,这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
构建和谐社会,就要处理好发展问题。传统的发展观把发展看作是天然合理的,只要发展就比不发展好,发展得快总比发展得慢好。发展天然就是好的,这种理念只顾及人自身的生存利益,而忽视了地球上其他生命的存在;只顾及了当代人的利益和要求的满足,而忽视了后代人的未来存在。在这种发展模式中,经济增长的目的只是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和积累更多的财富,而不是人类健康生存的需要,把生产者的利润意志转变为消费者的消费意志,消费者的欲求又进一步刺激了生产经营者获得更多财富的欲望,进一步扩大生产。科学发展观不仅要求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而且要求把可持续生存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它提供了一种面向未来的时间观,把人类的可持续生存作为最高价值取向,在人类可持续生存目标的导引下来决定我们现在的行为方式,不仅关注当代人的利益,而且关注未来子孙后代的生存利益。科学发展观强调的是全面发展,而不是单一发展。和谐社会意味着社会在物质、政治、精神和生态四个方面的全面发展,是它们的协调一致。人类文明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每个文明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贯通、相互渗透。这就是说,只有全面发展才是衡量社会和谐的标准。
(作者 邢媛 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