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的精神,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研究制订的《关于实施我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关于我省高等学校开展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学校本科实践教学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的实际,落实《肇庆学院关于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牢固树立“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的理念;加大教学投入,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建设目标
通过“质量工程”的实施,贯彻“以生为本,以质立校;学术并举,崇术为上”的办学理念,使我校教学质量得到全面提高,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取得突破,学生的实践能力显著增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教学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建设内容
(一)贯彻办学理念,确定人才培养指导思想
通过思想发动、学术讨论、专家讲学、专题调研、参观考察、理论研究等活动,确定我校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的指导思想,切实贯彻“以生为本,以质立校;学术并举,崇术为上”的办学理念,从思想层面上解决肇庆学院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的问题。
(二)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应用型人才
根据学校定位和办学理念,按照“口径宽、基础实、适应广、能力强”的人才培养目标,在广泛调研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对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下大力气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各专业不同类型人才培养的规格和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制定面向学生主体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面向部分学生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方案、面向考研学生的学术型人才培养方案、面向少数学生的自选型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师教育人才培养培养方案,着力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加强专业建设,培育特色专业
专业建设要突出重点,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的办学资源,大力培育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本科专业,加大建设力度,逐步形成我校的专业品牌和特色。
(四)深化教学内容改革,全面推进课程建设
深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课程体系,优化课程结构,构建以合格课程为基础、优秀课程为重点、精品课程为示范、校本课程为特色,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相结合、适合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课程体系。
(五)大力加强实践教学,构建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实践教学体系
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构建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体系,大力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努力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加大实践教学的投入,加强实验教学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整合实验教学资源,完善实验室管理体制,组建全校性的基础实验室与实训中心,构建共享程度较高的实验教学综合平台,实现实验室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共享。
(六)改革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建设高水平教学团队,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开展启发式教学、讨论式教学、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的改革,实现从注重知识传授向更加重视能力和素质培养的转变,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三、预期成果
(一)制定一套比较完整的具有先进教学理念、符合肇庆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切实可行又富有成效的人才培养方案、实践教学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与教学管理制度。
(二)建成3-5个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高、社会声誉好、整体实力在全省高校同类专业中位于前列的省级名牌专业和特色专业。
(三)完成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特色的课程体系的建构,建成300门左右的校级优秀课程,30门左右的校级精品课程,实现省级精品课程的突破。
(四)争取10-15个省级教学改革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的立项,建成2-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实践教学基地。
(五)形成比较系统的理论成果,出版2-3部与实践成果相配套的学术著作,发表一批高质量学术论文。
(六)培育一批优秀教学成果,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2-3项,其中至少有1项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力争在国家级教学成果中有突破。
四、工作安排
(一)召开肇庆学院第四次教学工作会议,启动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
(二)邀请专家作相关学术报告
(三)组织各二级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赴境内外高校参观学习
(四)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五)构建实践教学体系
(六)制定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方案
(七)深化教学管理制度改革,构建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八)实施人才培养方案
(九)阶段性成果的检查与验收
(十)各项目结题工作
(十一)“质量工程”实施工作的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加强对“质量工程”的组织领导,成立肇庆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领导小组,决定“质量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成员为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院长(主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质量工程”的业务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兼任。
(二)经费保障
学校每年在预算中设立“质量工程”专项经费,用于“质量工程”的项目资助及相关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