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必须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导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大决定部署,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推进,适时出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科学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在密集谋划和全面部署中,逐步形成了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坚持问题导向,科学作答全面依法治国时代课题
马克思曾深刻指出:“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是它表现自己精神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坚持问题导向,实质上要求我们能够科学地认识、准确地把握、正确地解决问题,这是马克思主义最优良的方法论传统和最鲜明的方法论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指导和行动指南。当前,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胜利在望,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即将开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和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目标任务,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进一步作出重要部署。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坚持依法治国,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抓住关键问题深究思考,为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发挥更加重要作用。
坚持目标导向,精准聚焦全面依法治国价值指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坚持目标导向,就要深刻把握目标内涵,切实增强目标意识,科学制定目标举措。党的十九大作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大判断。这就要求全面依法治国应该更加关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一更加突出的矛盾,更加聚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必须坚持法治建设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坚持结果导向,不断增强全面依法治国制度效能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指出,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强调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随着时代发展和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对科学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必须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统筹考虑国际国内形势、法治建设进程和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协同,必须坚持顶层设计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提升法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不断在新时代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有力地推向前进。